刚认识了一个网友,她竟然和我住同一个花园。而且,她住5路,我住15路。我每次回家一定要经过她家!
可惜,她不让我见她! 嘻嘻!我告诉她,那条路屋子不多。我会每天去一间一间屋子敲门,找到她为此!
当然是吓她的啦!每个人都有私隐权的,我可不会乱来的啦!只是有点可惜咯!也许我们彼此常常擦肩而过。。。却无缘相见!
她说她很丑, 所以不能和我见面。我想,这是上能够活着就是最美丽的,为什么要认为自己不美呢?
愿与你共勉之。。。
这是什么逻辑啊?
9 年前
~~ 我看、我听、我写,我分享、我经历、我抒发。 涂涂写写一直以来都是我所喜欢的。~~ 以前,我写日记。现在,我写部落格。有批评才会进步、有称赞才有动力。 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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